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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宣传教育处

危废技术网 2022-09-05
 近日,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召开《云南省工业固体废物和重金属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新闻发布会,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处长张玉向社会公开发布有关情况,并与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副处长周鑫、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副主任安俊菁共同回答了媒体记者提问。发布会由省生态环境厅宣传教育处处长陈丽主持。
《云南省工业固体废物和重金属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新闻发布会现场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处长张玉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宣传教育处处长陈丽

  主持人陈丽: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 

  欢迎大家参加我厅新闻发布会。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我省工业固体废物和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的关心关注和大力支持。 

  固体废物和重金属污染防治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方面,与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紧密相连,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对于改善环境质量、防范环境风险、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保障人体健康具有重要意义。近日,我厅印发了《云南省工业固体废物和重金属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今天,我们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各位媒体朋友介绍《云南省工业固体废物和重金属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的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我向大家介绍出席今天发布会的发布人。他们是: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处长张玉女士;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副处长周鑫先生; 

  云南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副主任安俊菁女士。 

  今天参加发布会的还有省生态环境厅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 

  今天我们邀请到了中央驻滇部分新闻媒体和省级部分新闻媒体的朋友们。 

  欢迎大家! 

  今天的发布会有两项内容:一是请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处长张玉女士介绍《云南省工业固体废物和重金属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相关情况;二是回答大家关心的有关问题。下面,我们依次进行。 

  首先请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处长张玉女士作介绍。有请! 

  张玉: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各位朋友们:大家上午好!首先,向长期关心、支持和帮助我省固体废物和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的各位媒体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近日,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云南省工业固体废物和重金属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下面,我就《规划》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规划》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固体废物和重金属污染防治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方面,与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紧密相连,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对于改善环境质量、防范环境风险、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保障人体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十三五”时期,云南省努力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有效防范环境风险为目标,秉持打牢基础、健全体系、严守底线、防控风险、改革创新工作思路,全面实施固体废物污染治理攻坚战,强化固体废物环境风险管理和重金属污染防控,推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常态化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固体废物和重金属污染防治各项重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有效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 

  “十四五”时期,云南省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进程中,固体废物和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仍然面临很多问题和挑战,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和堆存量大,利用处置能力发展不平衡,涉重金属产业结构短期内还未根本改变,重金属基础排放总量高位运行,历史遗留问题解决任重道远。 

  为进一步加强工业固体废物和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防范环境风险,省生态环境厅立足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发展定位,按照新形势下减污降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化危险废物领域改革等要求,牵头编制了《规划》。《规划》统筹谋划全省“十四五”时期工业固体废物、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明确了工作目标、主要任务、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是全省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规划的组成部分,是全省开展“十四五”时期工业固体废物和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依据。 

  二、《规划》的主要目标和总体思路 

  (一)主要目标 

  《规划》提出:到2025年,集中解决一批威胁群众健康和环境安全的突出涉危涉重问题,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稳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建立健全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危险废物监管体系。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比2020年下降7%。基本补齐医疗废物、危险废物收集处理设施短板,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基本满足省域内实际处置需求,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 

  (二)总体思路 

  《规划》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防控工业固体废物和重金属环境风险为目标,将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重金属污染防治和“无废城市”建设、新污染物治理作为云南省“十四五”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扎实推进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系统治理,突出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注重减污降碳协同增效,防范环境风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及社会和谐稳定。 

  三、《规划》的重点任务 

  《规划》针对不同的环境污染防治对象,提出了八个方面的重点任务。 

  一是强化工业固体废物源头管控。严格控制新建、扩建产废强度高、区域利用处置能力不足、无配套利用处置设施的建设项目。推动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督促企业减少有毒有害原料使用,源头减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二是推进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加强固体废物排污许可、跨省转移备案审批、污染防治信息公开等环境管理基础工作。拓宽磷石膏等大宗工业固废利用途径,持续开展尾矿库等工业固体废物堆场环境风险排查整治,巩固整治成效。 

  三是提升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规范危险废物鉴别,组建云南省危险废物鉴别专家委员会。开展小微源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试点。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动态更新重点监管单位清单,严厉打击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促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规模化发展、专业化运营,加快补齐利用处置能力短板,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基本满足省域内实际处置需求。 

  四是补齐医疗废物处置和应急能力短板。加强医疗废物源头分类、规范贮存和处置,健全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完善应急处置机制。每个县(市、区)建成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每个州(市)至少有一个符合运行要求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每个州(市)至少明确一座协同应急处置设施,鼓励发展移动式医疗废物处置设施,为偏远基层提供就地处置服务。 

  五是深入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控。优化涉重金属产业结构和布局,严格重点行业企业准入管理,个旧市等7个重点区域新、改、扩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遵循“减量替代”原则,其它区域遵循“等量替代”原则。深化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治理,完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实施重金属污染物减排分类管理,持续推进涉重金属历史遗留突出问题整治,开展涉镉、涉铊、涉锰企业排查治理。 

  六是稳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充分发挥“无废城市”建设导向引领作用,推进实施昆明市等“无废城市”建设,“一城一策”编制实施方案,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格局,统筹城市发展与固体废物管理。宣传培育“无废理念”,积极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鼓励、支持开展无废学校、社区、企业等“无废细胞”建设。 

  七是重视新污染物治理。按照“筛、评、控”和“禁、减、治”的工作思路,开展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和评估,对重点新污染物实行全过程环境风险管控,包括源头禁限、过程减排、末端治理,降低新污染物环境风险。加强能力建设,夯实新污染物治理基础,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体系。 

  八是构建风险防范体系。健全政策法规标准体系,推动云南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立法工作。研究制定尾矿库等地方环境监管指南和污染防控规范。提升危险废物环境应急响应能力。推广应用物联网监控手段,构建危险废物全过程信息化监管工作体系。 

  下一步,省生态环境厅将全力推动《规划》各项任务落实,牢树环境风险防控底线思维,更高站位、更强措施、更严标准、更硬要求推动工业固体废物和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新进展,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做出新贡献。 

  谢谢大家! 

  陈丽:谢谢张玉处长的介绍。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请记者朋友提问,提问前通报所在媒体。 

  中国新闻社云南分社记者:危险废物是固体废物中危害性最大的一类,利用处置不当容易引发较大污染事故。相比“十三五”,“十四五”期间云南省计划在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监管方面采取哪些新的举措? 

  陈丽:这个问题请安俊菁副主任做回复。 

云南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副主任安俊菁 

  安俊菁:感谢您的提问。危险废物管理是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固体废物领域环境风险防控的重点方面,危险废物若处置不当可能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为有效防控危险废物环境与安全风险,2021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这是现阶段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纲领性文件。  

  经云南省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同意,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云南省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行动方案》。现阶段及今后一段时期,我们将以《行动方案》明确的目标为导向,更大力度、更严措施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在亟待解决突出问题上,采取新的举措。 

  一是体制机制方面。夯实各地政府属地责任,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推动形成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压实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依托长江经济带上游四省(市)和泛珠三角合作机制,建立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完善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白名单”合作机制。 

  二是监管能力方面。依托“智慧环保”,迭代升级云南省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危险废物产生情况在线申报、管理计划在线备案、管理台账在线记录、转移联单在线运行、利用处置情况在线报告和全过程在线监控。采用电子地磅、电子标签、视频监控等集成智能物联网监控手段,实现对危险废物全过程跟踪管理。支持危险废物专业收集转运和利用处置单位建设区域性收集网点和贮存设施,依法开展小微企业、科研机构、学校等产生危险废物有偿收集转运服务。在环境和安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探索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许可证豁免管理,为危险废物的资源化利用提供便利条件。 

  三是利用处置能力方面。积极推动含砷废物、电解铝大修渣、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废盐利用处置能力建设。鼓励采取多元投资和市场化方式建设规模化危险废物利用设施。围绕贵金属废催化剂、铅锌等有色金属冶炼废渣,努力打造一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提升医疗废物收集处置能力水平,补齐医疗废物处置能力短板,鼓励依托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现有贮存设施升级改造,辐射收集暂存区域内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等医疗废物。鼓励发展移动式医疗废物处置设施,为偏远基层提供就地处置服务。 

  回答完毕,谢谢! 

  陈丽:谢谢安俊菁副主任的回复,请继续提问。 

  中国日报云南记者站记者:尾矿库环境污染防治是长江保护修复的重要工作内容,关系着周边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部门在尾矿库污染防治方面有哪些举措? 

  陈丽:这个问题请周鑫副处长做回复。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副处长周鑫 

  周鑫:感谢您的提问。2019年以来,我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生态环境部和省委省政府相关工作部署要求,持续开展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及污染防治工作,制定印发了一系列方案和文件,将其作为污染防治攻坚的重点任务,进行重点部署、重点推进,督促指导尾矿库所属企业完成尾矿库环境风险评估、环境应急预案及污染防治方案制定,尾矿库污染防治措施基本落实到位,重大环境污染隐患得到有效控制,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十四五”是尾矿库污染治理工作深入推进的关键时期,我们将以《加强长江经济带尾矿库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十四五”长江经济带尾矿库污染治理实施方案》《云南省“十四五”长江经济带尾矿库污染治理实施方案》为基本遵循,坚持新发展理念,以环境风险管控为核心,分类精准施策,分步有序实施,加快补齐污染防治设施短板,开展系统治理工程,健全完善长效机制,着力从源头消除尾矿库环境隐患,为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重点从以下4个方面开展相关工作: 

  一是进一步打牢基础。在巩固“十三五”治理成效的基础上,持续开展尾矿库污染防治“回头看”,查缺补漏,补齐短板,提升尾矿库环境污染设施运行和管理水平,做到底数、情况、问题、责任、措施等“五个清楚”。 

  二是切实防范风险。以环境风险隐患防控为核心,压实地方政府和企业责任,结合各类专项排查检查,持续开展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做到环境风险早发现、早控制、早消除,全力以赴确保生态环境风险“先防能控”(风险明了先预防,措施到位能控制,责任清晰能落实)。 

  三是建立完善分类分级监管制度。动态更新尾矿库分类分级环境监管清单,调整完善尾矿库分类分级监管名录,建立差异化监管机制,有效提升监管效能。 

  四是健全监管长效机制。研究制定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污染治理指南等,指导各级部门完善监管手段,夯实尾矿库环境监管基础。 

  回答完毕,谢谢! 

  陈丽:谢谢周鑫副处长的回复,请继续提问。 

  云南法制报记者:“十四五”云南省在重金属污染防控方面是怎样考虑和部署相关任务的? 

  陈丽:这个问题请周鑫副处长做回复。 

  周鑫:感谢您的提问。云南省矿产资源丰富,重有色金属采选、冶炼历史悠久,重金属问题一直是云南省关注的重点。在“十四五”阶段,我省重金属污染防控将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既要基本解决我省长期存在的突出问题,又要有效遏制住趋势性苗头性的新增污染问题,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突出重点重金属污染物、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深入开展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有效防控重金属环境风险。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持续削减区域重金属排放总量。实施区域重金属排放总量控制目标评估考核,差异化分解目标任务。以淘汰落后产能无效产能、生产工艺与治污设施升级提标改造为主,推动实施一批重金属减排工程。严格项目准入,重点区域实行新、改、扩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重点重金属污染物“减量替代”,其他区域实行“等量替代”。确保到2025年,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比2020年下降7%  

  二是深化重点行业企业重金属污染治理。突出重点,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十四五”期间,依法对重点行业企业至少开展一轮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区域铅锌冶炼和铜冶炼行业企业,执行颗粒物和重点重金属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完善全口径清单动态调整机制,落实企业重金属污染物排污许可总量控制制度,依法将重点行业企业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三是开展涉镉涉铊涉锰排查整治。持续推进耕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研究制定云南省铊污染防控方案,指导督促涉铊企业做好问题排查整改,推动钢铁等典型涉铊企业废水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加强文山等州(市)锰污染治理,指导督促涉锰企业污染整治,推动提升锰渣综合利用水平。 

  四是推进涉重金属历史遗留问题治理。巩固“十三五”尾矿库和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污染治理成效,对涉重金属堆存点和尾矿库开展排查整治“回头看”。建立尾矿库分级分类环境管理制度并实施差异化管理,严格新(改、扩)建尾矿库环境准入。 

  五是深化“一区一策”。重点区域和重金属环境问题突出区域应按照“一区一策”污染防控要求,针对突出问题,因地制宜,细化区域重金属污染防控目标和任务措施,并纳入到州(市)重金属污染防控工作方案中。 

  为做好《规划》有关重金属污染防控工作的任务分解,结合云南实际,省生态环境厅还配套制定印发了《云南省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年度减排目标,细化任务分工,逐项落实工作任务,确保重金属污染防治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回答完毕,谢谢! 

  陈丽:谢谢周鑫副处长的回复,请继续提问。 

  新华网记者:我们了解“无废城市”建设社会关注度很高,“十四五”时期,云南省有哪些城市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将重点开展哪些工作? 

  陈丽:这个问题请张玉处长做回复。 

  张玉:感谢您的提问。“无废城市”是一种先进的城市管理理念,“无废”并不是没有固体废物产生,也不意味着固体废物能够完全资源化利用,而是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城市发展模式。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是从城市整体层面深化固体废物综合管理改革,会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助力城市绿色低碳发展上发挥重要作用。 

  2021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明确提出,“十四五”时期,全国推进100个左右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我省昆明市、玉溪市、普洱市、西双版纳州入选,大理市作为特殊地区,参照“无废城市”建设要求一并推进。同时,楚雄州、丽江市、蒙自市和河口县积极作为,参照国家要求,同步“十四五”时期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全省已构建形成“十四五”时期“6+3”“无废城市”建设格局,建设工作已全面启动,开局良好,推进有序。今后一段时期,将重点开展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立足实际,科学设计“无废”蓝图。编制高质量的实施方案是“无废城市”建设能否取得实效的基础。9个城市会结合城市自然条件、发展水平、功能定位,以及固体废物管理面临的问题和挑战,“一城一策”,因地制宜编制“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等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城市建设管理需求有机融合,明确任务措施,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 

  二是聚焦目标,全力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各建设城市将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格局。围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在加快工业绿色低碳发展,降低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压力;促进农业农村绿色低碳发展,提升主要农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促进生活源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等6个方面推进各项建设任务,先行先试探索固体废物治理模式,确保“无废城市”建设工作落地见效。 

  三是上下联动,凝聚“无废城市”建设合力。“无废城市”建设涉及面广、系统性强,需要各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齐抓共管、共同推进。为稳步推进全省“6+3”城市的“无废城市”建设,生态环境厅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建立协调工作机制,加强政策资金保障、科技支撑和宣传引导,组织调配专业技术力量,建立“无废城市”建设专家库和“一对一”技术帮扶指导组,为各城市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推进、突出问题解决、技术模式凝练等方面提供全流程跟踪式指导和帮扶,促进政策、资金、技术等相关资源要素集聚,协同推动“无废城市”建设。 

  四是宣传引导,营造“无废”良好氛围。“无废城市”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凝聚各方共识,形成工作合力,尤其需要全社会参与,让“无废”理念得到广泛认同。我们将深化“无废细胞”建设,从学校、社区、商超等生活领域,从工厂、园区等生产领域,多种形式开展“无废”理念宣传引导,凝聚民心,汇集民智,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提升群众参与度、幸福感、获得感。 

  陈丽:谢谢张玉处长的回复,请继续提问。 

  云南经济日报记者:“十四五”时期,云南省针对重金属污染防控重点区域污染防控有哪些特别要求? 

  陈丽:这个问题请周鑫副处长做回复。 

  周鑫:感谢您的提问。生态环境部依据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状况、环境质量改善和环境风险防控需求,将我省红河州个旧、蒙自、建水,文山州马关,昆明市东川,曲靖市会泽、怒江州兰坪7个县(市、区)划定为重金属污染防控重点区域,7个区域重金属排放量占全省总量约五分之三,重要性不言而喻,7个区域重金属污染防控工作到不到位,将直接影响全省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能否顺利完成,因此,国家、省里均针对重点区域污染防控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主要有: 

  一是要明确方案。7个重金属污染防控重点区域,应按照“一区一策”污染防控要求,结合区域特点和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因地制宜,细化区域重金属污染防控目标和措施,并纳入州(市)编制的“十四五”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二是要严控增量。重有色金属冶炼业(铜、铅锌、镍钴、锡、锑和汞冶炼)等6个重点行业新改扩建涉重金属建设项目遵循“减量替代”的原则,替代比例不低于1.2:1,同时新、改、扩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来源,原则上应是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内的同一重点行业企业削减的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当同一重点行业企业削减量无法满足时可从其他重点行业调剂。无明确具体总量来源的,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不得批准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三是要削减存量。推进铅、锌、铜采选等相关行业典型企业、区域执行特别排放限值现状摸查,开展马关县、会泽县执行特别排放限值情况回顾性评价。自2023年起,重点区域铅锌冶炼和铜冶炼行业企业,执行颗粒物和重点重金属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以上就是针对重点区域方面的特别要求,谢谢。 

  陈丽:谢谢周鑫副处长的回复,请继续提问。 

  新浪微博记者:我们了解到今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刚才《规划》的重点任务也提出了重视新污染物治理,我想问下我们省新污染治理工作有什么考虑或安排? 

  陈丽:这个问题请安俊菁副主任做回复。 

  安俊菁:感谢您的提问。新污染物指新近发现或被关注,具有生物毒性、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等特征,对生态环境或人体健康存在较大风险,尚未纳入管理或者现有管理措施不足以有效防控其风险的污染物。主要来源于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生产和使用,例如:目前广泛关注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等。新污染物治理起步晚,治理难度大,存在底数不清、工作基础薄弱,资源配置不足、治理体系未建立、治理能力短板突出等诸多问题。 

  “十四五”时期,我省将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结合云南实际,按照“筛、评、控”和“禁、减、治”的总体工作思路,开展新污染物治理工作。 

  一是科学制定实施方案。依据我省自然禀赋、产业结构、工作基础等,研究制定云南省新污染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提出具体任务措施,清单化抓工作落实。 

  二是建立治理工作机制。按照省负总责、市县落实原则,完善管理机制,全面落实属地责任。推进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联动开展筛查、评估、管控等工作,促进信息共享。 

  三是有序推进筛查、评估、管控工作任务。开展调查溯源和风险筛查,实施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源头禁限、过程减排和末端治理。适时研究我省重点管控新污染物补充清单和管控方案。 

  四是积极开展试点工程。针对九大高原湖泊等重点流域、重点地区或重点行业,开展国家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环境监测,识别云南省潜在新污染物。积极争取国家重点企业和工业园区新污染治理试点工程。 

  五是加强科技支撑。支持新污染重点实验室建设,支持新污染物环境风险评估和管控关键技术研究。 

  陈丽:谢谢安俊菁副主任的回复,今天的提问环节就到这里。 

  各位记者朋友,刚才发布人从背景意义、总体思路和重点任务等3个层面介绍了《规划》相关情况,就记者朋友们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和解答。“十四五”时期,我们将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防控工业固体废物和重金属环境风险为目标,将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重金属污染防治和“无废城市”建设、新污染物治理作为云南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及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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